2020年1至6月,喀什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722件1236人,同比分别下降64.28%、下降63.63%;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共84人,同比下降60.00%,不捕率为6.36%,同比增加0.54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决定起诉2067件3250人,同比分别下降35.49%、下降44.71%;决定不起诉354人,同比上升297.75%,不起诉率为9.82%,同比增加8.33个百分点。
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决定起诉2947人,占同期起诉案件的90.68%,不起诉315人。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区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1人,决定起诉2人,涉及的罪名主要为诈骗罪。
(三)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受理11件,同比下降54.17%。审结6件,同比下降68.42%,占同期受理数的54.55%。法院裁定再审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同比下降81.82%,占审结数的33.33%,同比减少24.56个百分点。
2.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1件,同比下降50.00%,审结2件,同比上升100.00%,占同期受理数的200.00%,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持平,占审结数的50.00%,同比减少50.00个百分点,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00%,同比持平。
3.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3件,同比上升50.00%。审结2件,同比下降33.33%,占同期受理数的66.67%,同比减少83.33个百分点。其中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比下降33.33%,占审结数的100.00%,同比持平。法院采纳检察建议2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00%,同比减少33.33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受理5件,审结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占审结数的100.00%,同比增加100.00个百分点。法院采纳检察建议3件,占同期提出数的60.00%,同比增加60.00个百分点。
2.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监督。受理2件,同期提出检察建议3件,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3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00%,同比增加100.00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线索受理和立案。1至6月,受理案件线索371件,同比上升119.53%。其中民事4件,同比下降20.00%,占1.08%,行政367件,同比上升123.78%,占98.92%,立案303件,占受理总数的81.67%,其中民事3件,行政300件,占各自受理总数的75.00%、81.74%。
2.诉前程序。诉前程序案件224件,同比上升79.20%,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案件0件,同比下降100.00%,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224件,同比上升83.61%。从案件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9件,占比最高,为21.88%;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54件,占24.11%;国有财产保护领域97件,占43.30%。
3.提起公益诉讼。提起公益诉讼1件,同比下降87.50%,占立案数的0.33%。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同比下降87.50%,占100.00%。
4.办案效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保护被污染土壤2.05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24.6吨。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8人,不捕9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79人,不起诉16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3人,同比持平,占审结未成年人总数的1.52%,同比增加0.14个百分点。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信访总量。1至6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49件(其中首次信访48件),同比下降40.24%。
2.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3件,同比上升50.00%。
3.对于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立案复查1件,占审查该类申诉案件的50.00%,同比增加50.00个百分点。
4.司法救助。1至6月,共受理司法救助51件,同比上升131.82%;提起国家司法救助51件,同比上升131.82%;实际救助人数55人,同比上升2650.00%。对贫困户、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亲属、残疾人等其他当事人,共开展救助17人,发放救助资金36.43万元。
七、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0年1至6月,全区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561件,检察长办理的占19.25%;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80.75%。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69件,占12.30%;审查起诉类203件,占36.19%;民行业务类11件,占1.96%;公益诉讼类247件,占44.03%。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1至6月,全区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5人次。其中,分市院4次,县区院11人次。检察长列席12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80%;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3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