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6年5月,1978年7月恢复重建,经过近33年的逐步发展,现已建成初具规模的正规化基层院。
2019年7月,经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叶城县人民检察院设置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检察部。核定叶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行政编制52人、工勤编制3人。
目前实有在职干警55人(含工勤人员3人),其中民族干警34人、汉族干警21人,男35人、女20人。党员35人,大学本科学历48人,有法律职务的干警16人。平均年龄35岁。
院党组领导班子4人,少数民族1人,汉族3人。全院副处级领导1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5人。司法责任制改革后,经过对符合条件的检察人员考核,入额检察官18人,其中维吾尔族12人,汉族6人,男13人、女5人。
新时代、新起点、新担当、新作为,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工作任务全面协调发展,与服务三大攻坚战相结合,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检察职责任务。